工作不到2个月,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7月21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总工会获悉,日前,该起劳动纠纷在工会律师的调解下,劳资双方达成一致,纠纷妥善化解。白云区总工会通过启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安排工会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工会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原告广州市某化妆品科技公司、被告李某沟通调解,经沟通后,原告和被告均表示愿意到现场进行调解。(7月24日中工网)
“法院+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能够切实为劳动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解决各类劳动纠纷,尤其是劳动者因“畏诉”心理无法有效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时,通过将劳动纠纷引入诉前,灵活运用“法院+工会”调解平台,进行线上+线下调解、出具调解书、司法确认等诉讼活动,将“诉”与“调”深度对接,有机融合,从而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让劳动者维权更加方便快捷。
“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微澜”,这是“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如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自常态化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以来,县总工会选聘优秀律师、法院法官、工会干部等16人,组建一支能打硬仗的调解员队伍,2023年县总工会“法院+工会”调解平台将20件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在前端,调解成功率达96%,累计为职工挽回损失40万余元。
“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强化了工会参与维权调解的职能,畅通了劳动纠纷化解渠道,实现了在提高调解效率、质量,扩大调解范围等方面的有效探索,形成诉调对接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建立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的工作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院+工会”模式,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与“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纠纷,充分发挥调解联动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合力当好“护薪人”,切实解决工人忧“薪”事。一方面,应加快推进工会调解资源与法院调解平台对接,提升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模式,将“调”与“诉”进一步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源头,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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