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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沉阳举办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15 15:12  点击:736

11月8日至9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沉阳成功举办,会议聚焦“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格局下的案例法学研究”。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辽宁省及其有关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等院校等80余家单位200余名理论与实务界的会员、理事及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年会。代表们就构建中国自主的案例法学体系,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案例法学研究要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达成了广泛共识。会上还发布了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组织编写的《中小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沉阳师范大学承办,辽宁省法学会提供支持。

年会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主持。沉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松,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辽宁省法学会会长于天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发表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作专题报告。

胡云腾会长指出,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资源,是延续法治生命的“常青藤”,是推进法治文明的抓手,也是考察法治建设发展改革成效的重要样本。近年来,案例法学研究日益兴起,取得了丰硕成果。要加快推进案例法学研究的学术化、学理化、体系化创新,努力构建中国自主案例法学知识体系,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应有的时代性、原创性贡献,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沉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代表承办单位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杨松校长指出,本次学术年会是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领域的一次盛会。“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案例法学体系”“如何以司法案例研究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如何以司法案例研究坚定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过程中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思考、共同关切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沉阳师范大学将积极开展司法案例研究,加强人才培养和学术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功能,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在致辞中首先对年会召开表示祝贺。高鑫检察长指出本次年会聚焦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共商案例法学创新发展之策,深入探讨案例实践与案例研究方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和前瞻性,必将为深入构建我国案例法学制度、提升案例研究与案例指导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理论指导。所有实践问题都要从理论上做答,所有理论问题都要在实践中解题。高鑫检察长介绍了近年来辽宁检察机关办理的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案件,数十件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在致辞中对会议嘉宾表示诚挚欢迎。郑青院长指出案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法治产物”,是法治实践的集中展示和法治精神的具体呈现。加强案例研究,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价值,既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实现公平正义,也有利于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风尚,进而推动法治现代化的深入发展。郑青院长介绍了近年来辽宁法院不断强化案例成果转化运用,在助推良法善治方面发挥更大效应,通过规范裁判标准、突出以案释法、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案例工作必将带动广大法官工作理念更新升级,推动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下一步将在案例选树、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辽宁法院案例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辽宁省法学会会长于天敏在致辞中表示,司法案例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民群众往往通过个案来感受法治建设成果和公平正义。一个有深度的案例不仅是法律规则的具体应用,还承载着法治精神和理念,记录着法治进步和足迹。加强案例研究,对完善立法、指导司法、助推普法都有非常重要意义。辽宁的持续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必将推动法治辽宁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代表中国法学会发表讲话,针对案例法学理论创新提出叁点工作建议:其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叁中全会精神,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系统梳理法治改革措施对案例法学研究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案例法学研究成果为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其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推动案例法学研究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为目标。要对标二十届叁中全会提出的法治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推动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更加完善。第叁,坚持主动创新,积极建构中国案例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积极搭建学术研讨、凝聚共识的平台,不断汇聚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色、案例特色的思想智慧,为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注入力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作为本次会议特邀嘉宾,以“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为题作了专题报告,提出法治和现代化有叁种关系,第一种关系是法治引领现代化;第二种关系是法治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叁种关系是法治对现代化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此外,结合中外法学理论和相关司法案例,徐显明副会长分享了叁点启示:一是实质法治以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人权为最终目的;二是法治的最高价值是公平正义;叁是立法要制定善法,恶法非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追求的应当是实质法治和良法善治。

本次年会发布了《中小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该份白皮书是国内首份聚焦中小公司知产保护的白皮书,是案例法学研究会在今年8月发布的《中小公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姊妹篇,是在总结提炼大量司法案例和众多中小公司知产保护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重要研究成果,系统分析了中小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工作建议。特别针对跨境领域中小公司面临的恶意投诉问题、批量商业维权问题、知识产权被垄断问题、大型平台强迫转让知识产权和权利人滥用境外司法程序问题,白皮书建议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筹划知产保护跨境合作机制、制定跨境行业标准与操作指南、完善跨境法律支持和纠纷化解机制,助推中小公司在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本次年会设立了四个分论坛,专题分别为“案例法学创新与案例指导制度改革”“案例法学研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民商事领域案例法学研究”“刑事与行政领域案例法学研究”,61位与会嘉宾参加了研讨。

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郭修江主持。四个分论坛代表分别对讨论成果进行介绍。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作大会总结发言。沉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分别致闭幕辞。杨松表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学教育要以实践为导向,必须提高案例法学的研究和教学水平。胡云腾指出要树立以案例为师的理念,要以致敬的态度去研习案例,期待司法案例研究能够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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